您好!我要咨询婆婆随我们入户问题,我家住仁湾镇青草铺村,我婆婆和公公于1972年结婚后生育一儿一女,76年八月公公因车祸去世,随后女儿过继给了公公的姐姐,我婆带着儿子(我老公)改嫁到道县柑子园村,改嫁后又生育了一儿一女,我老公一直跟着婆婆在那边生活直到成家才回到永州,我们的小孩也一直是婆婆带大,现在婆婆六十几快七十岁的年纪了没有劳动力几个子女商量后婆婆由我们来赡养,为了方便老人以后生活觉定把婆婆的户口迁回来,现在村委会同意了政府也同意近入,但是派出所要我们拿出公公婆婆的婚姻证明和婆婆以前在我们村的户籍证明才肯登入户口,都过去四十多年到那去找这些证明?婆婆当年在我们村生活那几年的村主任他以经去世
2024-11-04 22:18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财产继承与户口迁移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家庭成员,无论其是否已经婚配,都有权要求将其户口迁移到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名下。 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程序和所需材料,您可以参考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户口迁移需提交以下文件。 婚姻证明(如果您的母亲是已婚,则应提供结婚证); 公民身份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户口簿(如果有旧户可以提供); 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同意意见书。 由于您提到的公公和婆婆的婚姻证明以及之前居住过的户籍证明可能难以找到,建议您向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支持。 此外,考虑到您母亲年龄较大且身体状况不佳,她能否独自前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因素。如果您担心她的安全或其他不便,建议您协助她完成相关手续,并确保她在离开前了解并准备必要的医疗和照顾措施。 最后,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为母亲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帮助您解答。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