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女方离婚 房子判给女方了 房本是我俩的名字 现在她要我配合改房本 但是耽误我买房了 我想跟她要补偿 完了之后我在给改可以吗
2025-07-25 15:50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你们双方的名字,那么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如果你认为你有理由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即是否可以在完成补偿后再去办理房产证变更手续,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协议条款。建议你在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时,明确告知其你需要的时间安排以及可能存在的困难,以便于更好地解决问题。 同时,提醒您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