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打官司原件留在谁哪里
2019-07-26 16:3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 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以上规定,法院是可以收走原告证据的,但法院必须出具收据,并写明有关内容,如果法院不提供收据,你有权拒绝提供原件,同时还可向该法院纪检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