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二十年前在我们的自留地上种了40棵桐树,现在村委说,上边县里让伐掉,原因是卫星拍到村边地里有树,可能是退林还耕。还说三天内全部伐完,不然派人来伐。主要是现在桐树便宜,我短时间内还没打算卖。请问他们(村委,乡政府,县一级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28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家二十年前在自家的自留地上种植了四十余棵桐树,这些树木可能已经生长成了一定规模,并且对于当地生态环境和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价值。然而,近期由于卫星拍摄显示村边有树存在,导致村委认为可能存在退林还耕的情况,并要求对所有树进行砍伐。 首先,关于是否违法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点。 桐树属于森林资源,在我国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砍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天然林,严禁破坏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的行为。因此,如果确有必要实施退林还耕,应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补偿等方式进行。 对于您的情况,由于时间较早,且没有明确的退耕还林计划或者补偿方案,村委要求立即砍伐可能会涉及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基于上述考虑,建议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了解具体的退耕还林政策和程序,以及是否有其他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