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被打后,第一时间报案,并能明确指出嫌疑人,办案民警却以正在调查为理由拒绝透露案件进行进度,并拒绝为被害人开据伤情鉴定条,被害人不知道嫌疑人是否到案,民警拒绝透露一切与嫌疑人有关案件的处理信息.
2025-03-13 09:26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刑事案件中的一种情况——“侦查终结”或者“移送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案件存在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情形,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补充侦查的决定,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同时,如果您认为案件存在问题,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或重新侦查。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