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扶贫的家庭,我爸去年两腿在砖厂做事受伤,当时在湖口县中医院治了几天没去手术,后来老板让我转到了九江医院叫我走私伤,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办,为了把我爸的病治好就听了老板的话走了私伤,但后来知治了一只腿,医生说别一只腿不痛就没事,当时在医院住了一个月,老板只拿了医药费,什么多没给,现在复查多是求他拿复查的,老板现在多是不理不问的,我该怎么办,又该怎么走,
2025-07-02 12:11首先,您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且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工伤认定为工伤,则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被判定为非工伤,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老板的行为违法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您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建议您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