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7离婚一年,咨询房屋财产分割问题,没有付款。
回答数:894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如果您与前配偶已离婚并分居一年以上,则该房产属于您个人所有。如果前配偶已经支付了购房款,并且该款项是用于购买或装修该房产,那么这部分款项可以作为对您的补偿进行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分割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评估师或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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