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千律师 我二姨被一小车碰到 住院费花费三万 保险公司拿了一万 对方拿了七千 还有一万四的医药费 没报 事故认定书判的责任 三七划分 对方七 现在出院 我方应该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是否有权追要 住院期间伺候病人误工费用和营养补助费用 希望千律师能给解疑答惑 谢谢您
2025-10-13 10:17首先,您的二姨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是正常的。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并合理收取相关费用。 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已经支付了部分费用,剩余未报销的部分可以由您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双方责任的比例进行赔付。 至于护理费和营养补助费,这些费用与患者的伤情、治疗情况有关,需要依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来计算。如果您认为这些费用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能够早日康复并得到妥善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