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8月29日在文山当地买了房子,一次性首付付了12万,呆了8天,没有办下来任何资料,合同上写7天之内写合同,第8天走了,走时申请过年底过来再办理合同之事,本人不是文山本地人,走时只有一张12万的收据,没有任何协议带走,在9月14日接到微信通知,要求必须来签字,否则不能退押金2万,这期间我个人生病,并且家里因素走不开,现在10月29日过来,被告知无法退款,并要赔偿他们的违约赔偿,接受律师涵,无法退还12万首付
2025-12-25 08:4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房产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纠纷,包括未能及时取得购房合同以及面临被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首先,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则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此外,如果有可能的话,可以尝试与卖方或者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寻求一种更为友好的解决方案。 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收集证据。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