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在二十岁的时候 被我母亲带去去签了很多字 后来被起诉了才发现是我做了我母亲的担保人 进行了借款.后因母亲无力偿还 被起诉 强制执行。我没有工作没有偿还能力 而且之前已经支付原告部分债务 他起诉的金额不属实 ,但是我在外地学习 开庭没有去 错过了上诉时间 现在 怎么办呢 变成了失信人 想要恢复 该如何 谢谢
2025-03-07 12:18您好,针对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确认您是否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您可以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如果您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仍有还款意愿,并且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信用记录。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或通过电话咨询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 在申请过程中,建议提供真实的还款信息和证据,以证明您的还款能力和诚意。 如果您认为判决金额存在错误或者不合理,可以在开庭时提出异议。如果异议被采纳,法院可能会重新计算判决金额或者调整还款计划。 最后,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您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包括请求法院变更判决等。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