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1月14被人醉驾撞成重伤2级。2017年6月18才拿到伤情鉴定结果。肇事者在乡镇信用社上班。我想问下上班期间喝酒和单位有没有关系?国家是不是规定上班期间不能喝酒? 肇事者单位这种情况是不是纵容员工喝酒撞人? 马上打官司,我能不能把肇事者和他单位一起起诉!
2024-11-04 20:11关于您提到的事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酒后驾驶是违法行为,并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根据我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确实存在饮酒致害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肇事者及其所在单位提起侵权赔偿请求。在民事诉讼中,您可以通过举证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以及与之相关的证据,如医院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至于单位是否纵容员工喝酒撞人的问题,这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一般来说,公司应该对员工的行为有所约束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教育,避免因员工行为不当造成事故的发生。如果单位未能尽到相应的责任,可能会影响到其应对事故的责任承担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在准备诉讼时,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司法程序和法院的判决。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