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张凳子,宣传写有效缓解坐久导致腰痛的人,他所说的有效是肯定词,但是发现无效,现在他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他的也不是医疗器械,那么我除了用消法第55条告他,还可以用什么法律告他
2025-03-11 15:47您购买的凳子上标注为“有效缓解坐久导致腰痛”,但使用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根据您的描述,这可能构成一种欺诈行为,即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如果商家通过夸大其产品的功能或效果进行宣传,并且该产品并非医疗器械,则可以认为这是一种虚假宣传。 如果商家的产品确实不是医疗器械,而是普通商品,您可以考虑适用《民法典》关于合同条款解释的原则,如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要求商家在宣传中明确说明产品的实际性能和用途。 综上所述,虽然消法第五十五条适用于一般的消费欺诈行为,但如果涉及到虚假宣传并涉及医疗产品的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建议您考虑同时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以获得更全面的法律支持。同时,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尽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物凭证、广告材料、客户反馈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