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交通事故,7曰9日经交警调解,鉴字认可。回家发现有五百多医药费少算,车费少算,二千左右。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不认帐。现在主要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我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不同意,他说法律已生效,还有办法吗?
2025-09-20 06:20您已经与保险公司就事故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但存在一些费用上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交通警察的调解,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进行损害赔偿事宜的处理。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提出复核申请。您可以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机关(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核申请,要求重新认定。 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提交复议申请,请求复审。 诉讼程序。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诉讼过程中,都需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疗证明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