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与前妻2014年法院判决离婚,儿子由我抚养,房子判给了女方,她付我30多万财产分割。她一直不付,找法院执行庭,法院的人说那套房子无法分割拍卖,因女方无其他地方居住。她的工资收入也不高,没有其他财产。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咋办?
2024-10-12 17:04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与前妻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履行支付义务,并考虑达成和解。 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前妻能够履行支付义务。 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前妻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进一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证据证明房屋的价值以及前妻的实际收入状况,从而为后续的判决提供依据。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权利和意愿,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