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和老公要离婚,问题是他是个奶嘴男,且还患有精神病。我们结婚前我并不知情他有病,自从他发病导致我们感情不和,所以要离婚,我们现有2个女儿。我想问他是不是该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如果当初我知道他有病绝对不会嫁给他的!我们没有共同的财产,债务债权。结婚4年,
2024-07-22 14:01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您的丈夫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患病给您造成的物质损害进行补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首先,您应该确保自己了解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在中国,精神损害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赔偿请求,例如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者严重的精神创伤时。然而,这些规定通常只针对那些因为家庭暴力、虐待等特殊情形而导致的精神痛苦或伤害。 其次,您需要考虑的是,您的丈夫是否有能力支付这笔款项。如果您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您的精神痛苦或伤害是由他的行为引起的,并且他也同意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那么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来确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最后,无论您最终决定采取什么行动,都应该考虑到法律程序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