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份,帮姐夫贷款,他(他黑户)的房子做抵押,我做借款人(以我公司名义),向农村信用社借了30万,借款期限1年,钱都是他用了。今年到期,他没钱换,骗我说钱还了,10月份查询征信已经逾期4个月。该怎么解决?坑人啊,我房子都没有买
2025-03-01 19:0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即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视为非法所得。 其次,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已经被合法追回,您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本金和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对方拒绝还款或者无法偿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请确保在进行任何金融交易之前,详细了解相关合同条款并确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在签订任何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好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