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分居四年,服刑中,7月19日判了九个月,两个,7岁,5岁,女儿小的。没有共同财产
2024-12-24 17:5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儿子和女儿都属于未成年人,并且在判决前已经存在分居的事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与配偶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的方式调整抚养权,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在法庭上,您可以详细阐述自己对孩子的照顾能力以及孩子的生活环境等因素,争取获得抚养权。 寻找第三方介入。如果情况非常复杂或者争议较大,建议寻求专业的家庭咨询师或调解机构的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更专业的建议和支持。 积极沟通。在任何决定之前,都应该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帮助他们在未来的生活中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 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具体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希望您能尽快解决问题,为孩子们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