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的时候跟合租的朋友住在一起,偷了她170块钱,她还有一张价值270元的购物卡也丢了,但是卡不是我拿的,当时警察把我带走录口供,然后我把钱还给他了,但是那张卡我当时由于年龄小也不知道警察有没有赖在我头上,今天突然有个人加我微信,说他是当年负责我案子的警察,让我下个月15号之前回去一趟,重新做记录,走一趟手续,请问这是正常情况吗
2026-01-23 07: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可能是一个合法且正常的程序。首先,警方在处理案件时可能会需要进行调查和记录,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解决。其次,如果您是案发期间的未成年犯,那么警察可能需要对您的行为进行评估,并要求您参加一些后续的活动或会议。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该警察部门联系,确认是否真的需要返回现场并接受进一步的审查。如果有必要,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保持冷静和客观,尊重对方的专业知识和权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指定地点,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