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前夫离婚有所房子,动迁给自己儿子,但一时办不上房照,女方再婚20年,男方及男方家人有权去争夺房产吗?
2025-08-05 00:14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主要取决于房产证上所载明的所有权人。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前夫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且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如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处分,不得随意转移给他人。 关于房产的继承权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可以继承该死亡配偶的遗产,包括房屋等不动产。但是,具体到您提及的情况中,由于前夫已经去世,而您现在是与现任丈夫共同生活,并未涉及到遗嘱或者离婚协议的情形,因此您的子女并不享有继承前夫遗产的权利。 此外,即使您有权利获得该房屋的使用权,但在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您仍然无法将该房屋据为己有。因此,如果您想要保留对该房屋的居住权,建议尽快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好相关手续,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