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女方是2007年结婚,不是自愿的属于包办婚姻,婚后两年男方查出有晚期尿毒症,现以分居5年,女方不愿在维持有名无实的婚姻,可以离婚吗?
2024-10-06 22:06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因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解除的情况,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生活了五年以上; 女方因患病导致生活困难,无法继续与丈夫共同生活; 丈夫患有重病,并且已经丧失工作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 您提到的男方是在2007年结婚时就患有晚期尿毒症,现在已经分居多年。如果女方认为自己因为丈夫的病情而导致生活困难,她可能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的第一项要求。然而,第二和第三项要求需要更具体的证据来证明。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以便获得最准确和适用的法律建议。同时,也请您理解,任何法律问题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