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和老公已经离婚,由于地方的原因房子10年了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当时的财产分割是这的,家里有一套别墅三百多平方,一辆汽车,汽车归男方,楼底下有一间房归我,还有多给儿子的,这两天村里通知说带身份证去登记弄房产证,我老公偷偷的去登记过了,我想请问律师,就算他拿到房产证的话,有效吗?我们以前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1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您和您的前夫之间的离婚协议对于双方具有约束力。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产权归属等事宜后,即使后续因为一些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该协议仍然可以作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其次,如果您的前夫已将房产证登记在他的名下,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存在欺诈或者恶意串通的情况外,该房产证应当被视为有效的法律文件,并且不会因此而无效。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