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前夫离婚,协议婚内房屋让孩子与前夫共同居住,女方未婚前有居住权,没有注明归那方所有,现在前夫把房子卖掉,无法过户起诉我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我可以反诉吗?
2025-06-05 20:48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法院确认您的权利。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同意孩子可以和一方共同生活,那么另一方应当配合完成必要的过户手续。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孩子的居住权,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考虑到您可能对前夫的起诉存在疑虑或担忧,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