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青白江租了个门面 开始想做生意 原本我在做工地 亏了钱 没有钱投入了 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 交了半年的房租 和一千六的压金 共交了一万六 我找房东退房 房东不退 我们合同写了单方面违约扣2400元 我愿意根据合同上来办事 开始房东不退 连电话也不接了
2024-07-01 12:51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已经支付了半年的房租和押金。合同中约定了单方面违约的处罚条款,即扣除2400元。您现在因为资金问题无法继续租赁,希望解除合同。 首先,您需要审阅合同的具体条款,确认是否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如果合同中明确了违约金的数额,并且您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您应该可以解除合同。 其次,您应该尝试与房东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实际情况,表达您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意愿。如果房东拒绝沟通,您可以尝试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短信或书面信函)正式通知房东您的决定,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违约金。 最后,如果房东仍然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请注意,租赁合同是双方的法律义务,解除合同需要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保持冷静和理性,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