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单位让我在家休息,今天去办理手续,合同18年1月1日到期,现在能不能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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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尽快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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