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骑电动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与逆行自行车相撞,导致我左腿骨折,对方没事,交警判则同等责任,我是上班期间发生事故,公司买的商业保险,请问赔偿怎么赔偿,以什么方式赔偿,事故是在北京发生的,
2024-10-06 21: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伤情构成伤残,保险公司需要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您的损失进行赔付,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剩余部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来确定对方应承担的责任,并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您的伤情、医疗费用、生活能力等因素而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医疗机构了解更详细的信息。此外,关于公司的商业保险,您可以向保险公司询问具体条款和赔偿流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