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土地被征收,当时分地时有我姐姐的,但现在我姐姐出嫁多年,户口已迁出,土地政策是三十年不动,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的原则,那么现在她有权要补偿费吗?
2024-09-04 08:4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姐姐在分得土地时可能具有不同的权利。如果按照规定,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原所有人保留,而新的人口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并且土地使用期限为三十年,这意味着您作为家庭成员拥有一定的土地使用权。 然而,由于您姐姐已经出嫁并迁移了户口,这可能会对她的土地权益产生影响。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如果您姐姐仍然保留户籍并在当地居住,她仍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此外,如果她在当地没有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者,那么她也可能有权要求获得补偿。 建议您与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联系,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及时收集和保存有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后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