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高密双羊的,我想麻烦咨询一下,我09年借了别人14000元钱,未注明还款日期,10年因对方病重予以一次性还清,给的现金,没有还款证据,亦没有外人在场,因为两家关系非常好,当时未要回欠条。11年对方病逝。前几天对方的女儿却突然拿着欠条来找我要钱,声称我只还了5000,还欠对方9000。昨日对方又说找了律师,说如果非要闹到法庭上,我就不只是欠她9000了,我得还她14000,如果我现在就把9000还给她,那她就不告我了。请问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胜诉的可能?还有没有必要请律师?而且对方现在在村里四处宣扬我借钱不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我有没有反告她诬陷诽谤的可能性?谢谢律师了!
2024-07-17 22:1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需要考虑和解决。 首先,如果您确实有偿还能力并且愿意偿还借款,那么您可以直接向对方支付剩余款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款项,也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因为在借贷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逾期利息等条款,如果您未能及时偿还借款,对方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对方女儿找您索要9000元的说法,这可能是由于误解或者误传所致。为了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真实情况,并尽可能地澄清误会。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聘请律师为您辩护,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次,关于对方在村子里散布恶意言论并影响您的正常生活的行为,这确实是一种不当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适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如通过当地村委会或者其他途径反映情况,要求对方停止造谣生事。如果必要,也可以考虑寻求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应当谨慎行事,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债务纠纷的性质、涉及的法律程序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等。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但请注意,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实际情况和个人判断。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