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2015年十一月份左右同居在一起、2016年4月28日举办了订婚仪式、(未举行婚礼)直到2017年过完春节到至今女朋友怀孕在身四个月多、当我们男方去女方家商量结婚此事、之女方家里给我们男方提要求两点:1、三天时间给女方十万元、在买一套房子、产权要有女方户名2、三天时间要给女方十五万或者买一套房子产权要有女方户名、此两点我们男方无能办到、之后女方见我们男方做不到这两点、女方没有同意我们男方就私自去把四个多月的孩子流产了、后来双方商量此事如何解决、但女方当时答应我们男方退婚、可今女方依然没有回应、也没有给我们男方一个满足的答复、这个事在法律上可以评判吗?
2024-10-23 04:37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婚姻法中的离婚和财产分割。首先,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你们已经举行了订婚仪式,并且在订婚时已承诺共同购买房产并拥有共同产权,那么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其次,在关于孩子的问题上,如果您们之间的协议未能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孕妇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妊娠,因此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终止孩子的生命。 最后,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损害赔偿。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总之,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