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安置房可以公证给未满18周岁的孩子吗?
2025-05-05 14:59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安置房不可以直接赠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按照其登记的物权归属进行”。因此,在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允许的情况下,将安置房作为赠与对象,需要确保受赠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遵循相关程序。 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无法独立签订合同和处理财产事务。因此,如果要将安置房作为赠与对象,应当由监护人代为办理,并且必须保证该赠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综上所述,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