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几个问题需要你们帮忙解答谢谢! 家庭经济纠纷,因男方生病没能力赚钱还债把房子卖了,最后还剩余款,1.男方因生病去世,在这生病期间女方没照顾过一天,他们立过离婚协议书,还口头说过不管男方死活,钱也不会要半分。她就带两个孩子离开。(男方户口是在女方家的,但卖房是男方老人的房产,房子是他们婚后盖的还给女方借过钱,等房子卖了后女方家的借款也还了,男病后就一直挂着两位老人,他还有两个姐姐,男口头上说过如果他不在了就让两个姐及姐夫用那余钱赡养两个老人)我想请问一下女方能有分这余钱的资格吗?谢谢
2025-03-19 02:24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提出的问题,以下是我对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的理解。 首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公平分配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存款以及债权债务等。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比如一方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的情况。 其次,关于男方去世后的遗产分配,按照《民法典》规定,若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其法定继承人(即子女、父母和配偶)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女方未尽到一定的抚养义务,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继承的情形,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适当的补偿或其他处理方式。 再次,关于男方老人的房产,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去世前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产应归于女方所有。但如果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去世前并未办理过户手续,那么房产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涉及遗产分割。 综上所述,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尝试通过合法途径请求法院进行公正裁决。同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并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释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