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贵州省威宁县兔街乡龙洞村四组的,支家怀本人于2016,5月十八日骑电动车撞了一老头结果去医院、花了8万1千多,那么他生活费护理费通费共计9千5百多全部加给我出,想资训一下这笔钱该不该出,经处理责任一人一半
2025-06-23 05:09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应当由肇事方承担。如果肇事一方已经赔偿了部分费用,但未达到事故双方应分担比例的一半,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赔偿剩余部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尽可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