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了离婚时有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因没有产权,没有进行分割,6年后我可以再要求分割吗?
2025-07-03 15:44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所有。如果一方主张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所有权,另一方则享有请求分割的权利。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房屋并没有明确的产权记录,且离婚时并未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因此在6年后再次要求分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房产已经转移至您的名下; 该房产已登记在您的名下,并且您有权证明自己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 您和前配偶之间存在有效的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确认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如果您能够提供上述证据,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该房屋。请注意,在提交任何诉讼文件之前,请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