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现在一周岁11个月,现在离婚才2个月,孩子之前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是广州增城市的。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写明孩子归男方所有,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男方有欠债,女方有工作。找律师代理,要回孩子的抚养
2025-02-19 07:54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诉求,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处理流程,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律师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策略、证据收集等。 在与对方协商解决的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