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签字后还能要补偿吗

2019-11-15 22:4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9-11-15 22:48:1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551今日律师解答 49790

相关推荐
法院判处罚金影响入党吗 1回答
网贷还不进款逾期了,怎么办 1回答
车贷拖一天算不算逾期 1回答
环保局罚款不交搬走会不会冻结账户资金 1回答
左手中指前半截肢一半算几级伤残 1回答
现在手机都实名制为什么法院不给立案?为什么律师能查? 1回答
昆山在河里撒网捕鱼违法吗 1回答
父母不给怎么办去逛街怎么办 1回答
欠农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1回答
欠5000报警有用吗 1回答
被车撞了下唇缝了针有疤痕上法庭告他有美容费赔偿吗? 1回答
毒品案件中具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1回答
股东股金不到位怎么办 1回答
餐饮公司合同有权罚款吗 1回答
61岁一级伤残应该赔付多少钱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