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执行条例怎么处理
2019-11-15 22:40您好! 《立法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六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第八十二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如果不是强制性立即执行的法案条例等,各地都有执行余地,说的不好听就是都有漏洞可钻,即所谓的擦边球。 当地的政策是政府部门按照自己的情况,根据上级的精神来制定的。 如果出现明确的违规等,只能逐层向上层纪检等相关部门反应调查。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