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如果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男方推搡了女方、摔倒了倒是并没有主动扶起来就那样冷漠的看着。女方因为这一摔倒置手划口子受伤,腿部脚部胳膊多处淤青。这种算不算家庭暴力呢?如果可以请短信告知,不太方便电话。谢谢,辛苦。
2025-03-22 13:5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女方在与男方发生口角争吵的过程中遭受了身体上的伤害,包括手划伤和腿部、手臂等部位的淤青。这种情况可能符合法律中定义的家庭暴力行为之一,即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身体攻击或威胁,导致对方受到伤害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并考虑是否需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获得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