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前夫背着我偷偷借了很多钱,他自己吃喝玩乐打麻将都花了,他自己开店也用一部分,因为为他还钱把我名下的房子卖了,所以吃住都在店里,所以没办法证明这个钱他没用于家里,但是我有工资,确实没花这个钱,离婚协议上写了债务他承担,但是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因为我不知道债权人都有谁,他管谁借钱了我不知道,现在如果我父母拿首付给我买房子,有人起诉他,新买的房子会被收走吗,有婚生子,孩子归我,没给过我抚养费
2024-08-21 00:3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共同债务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本案例中,由于前夫未与债权人达成任何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且债权人并未明确表示不同意由其承担债务,因此法院可能认为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您打算将房产作为结婚礼物送给您的父母,并且对方提出诉讼要求执行该房产,则存在一定的风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一方对该部分财产享有专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利。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抚养权一般应随父方或者母方生活,但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子女抚养权,需要通过人民法院判决。 请注意,上述分析是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和常见情况,具体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