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我跟我对象现在闹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婚后还的贷款,房产证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我们之间有过协议,就是房子归孩子,孩子归女方抚养,但是现在不认账了,我想问下,这个协议,有效吗?当时协议有他父母跟他签字,也按手印了
2025-03-30 15:4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并且在订立合同时已经进行了公证或登记,则该协议应当视为有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财产变动(如购房等)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产留给子女并由子女抚养,但若实际发生财产变动时,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您提到的协议中的“父母与孩子”的见证和签名情况,这通常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的情况才能做出判断。例如,如果父母只是代孩子签署协议,而没有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那么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建议您详细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