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昆山骑电瓶车逆向行驶撞倒一个骑电瓶车人,医药费1000多,报了警,对方不愿意警察的和解,要求要5000,当事人不愿意给,对方要是告上法庭,会怎么样
2025-09-15 21: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两车相撞时,如果一方没有过错,则另一方无需承担责任。 因此,在本案例中,如果双方对事故负同等责任,那么各自需要承担50%的责任。如果交警调解不成,法院可能会依据上述原则进行判决,即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费用的80%,然后剩余的20%由双方各承担一半。至于诉讼结果如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