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我与前夫离婚,执行局出面帮忙把孩子要了回来,当时双方签了协议说我拿12000元,孩子的相关证件随后会寄给我,钱给了,可是男方两年过去了,孩子的证件还没给我,执行局不接电话
2025-03-28 23:32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的案件,法院在判决后应当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领取子女的相关证件,并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送达手续。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执行局未能及时将子女的相关证件送到您手中,可能是因为某些原因导致的。建议您可以尝试联系执行局或者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原因,并要求他们尽快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比如向当地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或者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采取过激或违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