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婆没工作去年婚后用我的工资4万元开了个小店后来亏了,我们去年做试管婴儿她父母出的四万,现在离婚她要求她父母四万我们平分我要还二万,我们登记但没办酒席定婚时我拿出二万,请问离婚我是否还要还要还二万?不方便接电话请用短信。谢谢!
2024-08-08 23:04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为共同共有。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开立的小商店亏损,另一方无过错且未参与经营,则该亏损应由双方平均承担。因此,您的妻子有权要求您返还投资本金和利息。 至于您提到的您向其父母借款并用于投资开小商店的情况,由于这部分债务是您个人所负,并且已经偿还,那么这部分债务与离婚无关,您可以不考虑它。 最后,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解答,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