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女的先去宾馆开的房间,然后男的去的,发生了关系,女的说那方面不行让男的离开,男的听女的离开了,这算强奸吗?还有多久给给女的转钱在保护之内
2025-06-06 23:4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如果男子基于自愿同意或没有意识到对方的拒绝而实施了行为,则不构成强奸。 然而,在您的描述中,女子声称自己有性功能障碍,要求男子离开。在这种情况下,男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取决于他是否知道女子的真实情况,并且是否有实际侵犯行为。如果男子不知道女子的真实情况,或者只是因为误解而误以为女子愿意发生性行为,那么他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男子明知女子患有性功能障碍却仍然实施了行为,那么他就构成了强奸罪。 至于您提到的是否应该支付剩余款项的问题,通常来说,这种行为并不违法,但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