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亲给了14.6万聘金,女方父母用于置办酒席,买金首饰给女方后,剩余9万全部作为嫁妆陪嫁。女方用于生活消费花了只剩6万,男方想要退回这9万元。女方能不退还么。到底属于嫁妆还是彩礼
9天前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前支付的聘金(即彩礼)被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予形式,而非债务或赔偿。然而,在某些地区,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婚姻合同或其他协议,则可能会影响这种判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之间存在明确的协议或合同,并且其中包含了关于彩礼的条款,那么根据该协议或合同,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已支付但未能实现其预期目的的部分或全部聘金。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聘金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予而不是债务,因此男方不得请求退款。 另外,如果女方已经花费了部分聘金,而剩余的金额被用来购买物品并用作日常开销,那么这部分费用应该被认为是财产分配的一部分,而不是彩礼。因为这些物品和资金是夫妻共同所有,男方无权要求退回聘金。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之间有明确的协议或合同,男方有权要求男方退还聘金;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聘金视为赠予性质,男方无权要求退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