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事情经过是晚上十点半以后孩子出去玩我出楼道口接孩子。有人在楼道树下小便小我制止,说他不上wc,沒教养。夏天有味。一楼窗户是我家。 你在家也这样。他同伙在不还处喝酒过耒就打人。拳打脚踢。我们一楼,丈夫听见制止也打一顿。这时孩子从外边玩回耒。要扶我走他两年轻人又把孩子打一顿。这太无法无天了。监控有看到他打我和孩子。我当时是拄着双拐。下楼歪骨折了。没人性的东西还往死里打我。现在两办案民警李洪亮和窦路广是东环小区五厂文西派出所认识被告人,徇私舞弊,避重就就误导我笔录鉴字。法医鉴定两个轻微伤。我和丈夫。我和孩子精神压力特别大现控制。他们按一般的冶安案件处里。我们不服。这是寻衅滋事吗?
2025-09-11 00:57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咨询有关您的权益和法律问题。然而,由于您提供的信息非常具体且涉及个人隐私和个人感受,因此在此情况下,我将根据我的专业知识为您提供一般性的法律建议。 关于您提到的事件,如果确实存在寻衅滋事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可能构成犯罪行为。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当对待或者不公平待遇,请务必保留所有证据,并及时报警寻求帮助。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警方通常会调查并评估事件的具体性质,包括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是否有其他诱因等。同时,警方也会对任何可能存在的偏见或不公进行审查,以确保公正审判。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