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婚后买的房子,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买房时向老婆婆和大姑姐借了一部分,所以,男方工作一直在还债,女方一直自己一个人承担孩子上学的费用。男方目前想起诉离婚,估计是外面有人了。让女方净身出户,孩子也不管。女儿19高考刚结束。若是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3天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证据证明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并仅登记在男方名下,则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借款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应当共同承担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故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且没有证据表明男方有故意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借款可能被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至于孩子教育费的问题,虽然女方独自承担,但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以及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争议,建议尽量协商解决,争取达成共识,并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方式。同时,对于孩子未来的生活安排,也可以考虑由双方共同参与决定,以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离婚后,房屋的处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同时也要考虑实际生活的需要和个人意愿,以便更好地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