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妻离婚快两年了,离婚时双方共同有一处房产,离婚时商议把房子留给我们共有的儿子。儿子归我抚养,监护权也归我。但房产的名字是前妻一个人的名字,银行有房子的36万房贷款,协议是我换。儿子6岁,无法过户。我想把房子卖掉。前妻要求要分一半房产。包括现在我已还过的房贷。要是今后我把房贷还完了,前妻也要求分一半房产。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现在要处理房子该怎么办。谢谢!
13天前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前妻有权请求分得部分房产。因为离婚协议中明确指明房子属于您和孩子的共有财产,并且约定您将换房给您的孩子。 然而,您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屋贷款,并且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您为孩子的教育和生活提供了很大帮助。因此,在考虑房产分割时,您可能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并确定其价值,然后根据公平原则来分配房产。 至于将来是否偿还剩余房贷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前妻之间的具体协议。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或未提及还款事宜,那么通常情况下,您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您希望减少负担,可以与前妻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如分期付款等。 总之,房产分割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方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