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孩子智力二级残疾,我们2010年离婚,他拒绝付生活费,请问我要是去法院起诉,生活费如何判定给多少,我前夫一个月有一万多的收入,谢谢
16天前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一般由父母协商决定。如果子女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负担,可以参照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 关于你前夫的月收入情况,它可能会影响你的主张。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考虑到前夫的经济状况,你可能会请求减少他的支付金额。 如果前夫愿意承担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你可以要求他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建议你在起诉时充分收集证据,并尽可能争取更多有利于自己的条件。 请注意,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为准。如果你有具体的问题,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