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丈夫2013年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夫妻所属一套房产归女所有(女已成人),但至今未办理产权变更,现在通过我和前夫协商,把房产归我所有(前夫愿意配合签字),是否只需要重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盖章就行?
2025-03-20 07:28您好!在您和前夫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起草新的离婚协议书。首先,双方应共同起草新的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的归属以及相关的权益转移。确保协议中包括了对房产所有权的变更条款。 签订新协议书并盖章。将新的离婚协议书送达给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法院,并要求对方签字确认。请注意,即使已经离婚,如果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问题,通常需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财产的归属情况。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完成上述手续后,您和前夫应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的产权变更手续。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可能需要提交一些文件以证明房产的合法性和您的身份信息。 领取新的房产证。在办理完产权变更手续后,您可以前往房管局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原房产的所有权正式转移到您名下。 通知前夫和其他相关方。最后一步是告知前夫及其他有关人士关于房产所有权的变化情况。这有助于避免未来的纠纷和误解。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与专业的律师合作,以确保所有的程序都遵循法律规定,同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