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于2015年2月份,在延安的宜川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人当场死亡,我是死者的姐姐,那个车委托死者的朋友拉到韩城来维修,我们之间有委托协议的,可是事故车修好了,这个朋友把这辆车给卖掉了,没有经过我们家属的同意,这个车买给谁都不知道,车我们家属没见到,钱也没有给,现在我们都联系不到这个朋友,我想请问这个事情我应该怎么去处理,因为我是东北的,这个朋友是韩城的,我可以报案吗?,是否能回我的居住地来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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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建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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