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今年春天以农村户口朋友的名义在农村买了一处宅基地,当时只是签了买卖协议,没有过户,协议书上写270平宅基地,没写院子,但是当时买房时卖家说带着院子,买完后我对原来的旧房进行了维修,今年五月份突然接到法院通知,要求我退还270平以外的院地,原因是,原房主苏某十年前将自 己的270平宅基地卖给周某,院里的菜地约一亩地, 以每年一百元租给周某,有合同为证,几年后周某将房子连同院地又卖给了冯某,两人均没有合同,后冯某又将房和院子一同卖给了我,法院来人后说你的合同就270平其余不是你的,我又找冯某补了一条协议(卖给我房子带院里的地),可是法院非要我先交出院地,然后再说,请问我该交吗?谢
2021-07-11 11:14